第164章 亲生儿不如傍身钱 3(1/2)

“小人之心。”裴娜讽刺道。

“是不是小人之心你也最清楚不过。”林淼冷嗤道。

“妈,你别被她骗了啊,她为什么这么热心撺掇着你来告我,不就是想让你把钱拿回去给他们吗,您别上当啊,伤了我们母女的感;悠悠逢人就说自己外婆给自己买了房子,她现在又怀孕了,您现在说要把钱拿回去,您让她在婆家怎么做人。”林淼又是焦急又是伤怀地说。

林老先生和肖老太太共育有一子一女,林老先生有些重男轻女,更疼爱儿子和孙子,而肖老太太出于补偿心理,则更疼爱贴心的女儿和外孙女。肖老太太听林淼如此说,不禁触动了慈母心肠,眼中也闪了泪花。

“妈,您可不能被她再骗了,当初她就是这么把您和爸的钱给骗走的。她和悠悠都有工作,挣得也不少,别听她使苦肉计,您倒是想想您躺在床上十多年的儿子,还有您还在上大学的孙女,我们才苦呢。”裴娜赶忙拽着肖女士的手臂说。

“怎么样,狐狸尾巴漏出来了吧,还说什么是为了妈,其实就是为了你们自己。爸一去世,你们全家就立刻搬到爸妈家去住,生怕晚了一秒钟就占不到便宜似的,自己的房子倒是空在那里,也不知道干什么。”林淼说。

林自遥算是听明白了,这姑嫂二人,没一个是省油的灯。

贺晟、吴忧二人听着姑嫂一人一句,把他们两个人撇在一边,吵得面红耳赤,都有些无可奈何,但谁也不插话,由着他们吵。

最后,还是肖老太太发话了:“好了好了,你们不要吵了,我还没死呢,你们就这么吵。”

裴娜、林淼听肖老太太如此说,不得不暂时鸣金收兵。

“淼儿啊,妈就说一句,钱你拿出来,一共280多万,我也是一脚踏进鬼门关里的人了,我拿50万,以后生老病死,就从这50万里出,一分不要你们兄妹负担,剩下的230万多,妈不偏心,男女都一样,孙子外孙女也都一样,你们兄妹二人一人一半。房子,我死后,你们卖了,也一人一半。”

“妈,这房子爸生前可是答应了留给小岳的。”裴娜着急地说。

裴娜口中的小岳,是林琰的儿子,却不是裴娜的亲生儿子,而是林琰与前妻所生。

“有没有遗嘱啊?”林淼知道林老先生把房子给孙子这话没有写下书面遗嘱,所以口气十分强硬。

“没有遗嘱就不算数,你别信口胡说。”林淼说。

“再说了,小岳又不是你亲生的,平时也不见你对他亲近,怎么这会儿倒是替他争起来了。”林淼眼中有刻薄地笑意。

“不要说了,就是一人一半,儿子女儿都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肖老太太斩钉截铁地说。

“妈,给悠悠买房,我真的已经没钱了,实在是拿不出来。”林淼说。

“那是不是我要用钱你也不给?”肖奶奶问。

“妈,您要用钱,我砸锅卖铁也会给您,但是现在您让我拿出一百多万,我哪里有钱。”林淼说。

“把房子卖了就有钱了。”裴娜说。

“这件事,我自己和我哥商量,不用你这个外人瞎搅和。”林淼说。

吴忧说:“林女士,这笔钱是您母亲毕生的积蓄,如果你们全部拿走了,您母亲今后的生活该怎么办呢,为人子女是不是该为父母考虑一下。”

林淼说道:“吴律师可能对我们家庭情况还不太了解,我母亲现在的退休金一个月有2万元以上,她老人家又没有房贷车贷,看病有医保,她的生活哪里困难。最困难的……”

林淼看了一眼裴娜,冷嗤道:“最困难的就是还要贴补我哥一家子。”

林自遥在心中惊叹,这老太太也太有钱了。

吴忧说:“老人家有钱并不代表她就要把钱给子女,根据肖女士的意思,她对您并没有赠与的意思,只是把银行卡交给您保管;从常理上看,您一直说是肖女士支持外孙女买房才把钱都给你了,那么在您经济条件优于肖女士的情况下,肖女士为什么要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给外孙女买房呢,肖女士也没有为外孙女购房的义务,所以,如果林女士执意不肯归还钱款的话,肖女士会以不当得利为案由到法院起诉您。”

林淼头往贺晟方向微微一转,贺晟立刻在她耳边解释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林淼轻轻点点头,她觉得贺晟很专业,也很体察客户的心思。

贺晟说:“吴律师所说的都是你的个人猜测,现在的事实就是肖女士的赠予行为已经履行完毕,至于常理嘛,哪一家孩子买房不是把全家都掏空了?”

林淼满意地点了点头。

不患寡而患不均,一场调解不欢而散。

末了,林自遥听肖老太太用几不听闻地声音说:“家门不幸啊,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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