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 3(1/2)

一个星期后,刘冰心法官恢复了案件的审理。

还是先从刘五的案件开始。

刘冰心一敲法槌,庄严宣布:“原告刘五诉被告柯姬、王睿、王琰、唐秀玉借款合同纠纷案继续开庭。”

刘冰心又说:“第一次开庭,被告柯姬申请对原告提交的第一份证据《借款合同》中债务人‘王涛’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原告刘五、被告柯姬双方的代表律师在法院的主持下,选择了天泽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书已经提前送达给原告和被告,现在双方对鉴定书进行质证。”

陆一鸣说:“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

林自遥说:“四名被告对鉴定结论也没有异议。”

刘冰心:“上一次开庭,原告已经完成举证,被告开始质证。”

林自遥说:“原告刘五提交的第一份证据,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真实性没有异议;对第二份证据,转账凭证和第三份证据转账流水真实性没有异议;对上述三份证据的证明对象均有异议,三份证据只能证明债务人王涛生前向原告举债,并不能证明被告柯姬知情,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

刘冰心头也不抬地说:“被告举证。”

林自遥说:“被告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第一,中国人民银行怀海分行出具的被告柯姬名下所有银行卡的账户列表,证明被告柯姬名下的账户信息;第二,2017年5月,也就是原告与债务人王涛借款合同生效后,被告柯姬的银行账户流水,证明王涛并未将50万元交给柯姬,实际上,王涛先生和柯姬女士财政相对独立,所以刘五先生借给王涛先生的这笔钱,王涛先生是瞒着被告柯姬女士借的,也并未用作家庭共同生活开支;第三,王涛先生和柯姬女士的家庭存款情况,证明两人的家庭存款高于王涛先生对外举债的金额,王涛先生和被告柯姬女士没有必要为了生活开支对外举债。事实上,这九个案件包括已经撤诉的两个案件的借款行为,都是王涛先生隐瞒着柯姬女士对外举债的。”

陆一鸣心想,一定得证明这些案件是夫妻共同债务,否则以王涛的个人财产,九个当事人的债权是无法完全实现的。

偏偏林自遥牙尖嘴利,证据也准备的很充分。

陆一鸣看林自遥更不顺眼了。

女人应当温婉如玉,像林自遥这样能言善道的,放在古时候,那就是犯了“七出之条”的“口舌”。

陆一鸣面子上是接受过现代教育的白领,骨子里却是被封建男尊女卑思想浸透的大男子。

林自遥刚发表完自己的质证意见,抬头见看见陆一鸣一脸嫌恶地看着自己。

林自遥已经几次发现陆一鸣对自己流露出的恶意了。

林自遥觉得陆一鸣有些莫名其妙,又有些恼火陆一鸣对她的无礼。

正在林自遥暗自思忖时,刘冰心的话打断了她的思绪。

刘冰心说:“原告刘五对被告柯姬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陆一鸣说:“对第一份证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证明没有异议。”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机关,公民的所有银行账户都能从中国人民银行里查到。

陆一鸣又说:“对第二份证据,银行流水真实性没有异议,但对证明对象有异议,不能排除王涛先生用现金或者通过其他人名下账户向柯姬女士转款的可能。”

林自遥微微一笑,陆一鸣这是空口无凭,法院凡事讲证据,这样的抗辩,法院是不会采纳的。

陆一鸣咽了咽口水,接着说:“对第三份证据,家庭存款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对证明对象有异议,存款高也不能排除王涛先生举债的可能性。”

陆一鸣说完,自己都觉得有些勉强,自己的银行账户里躺着小几百万的存款,何必去向人借几十万呢,确实有些说不通啊。

只听刘冰心说:“原告与被告双方对事实部分还有没有补充?”

林自遥说:“审判长,我请求询问原告几个问题。”

这是被告的诉讼权利,刘冰心颔首表示同意。

“原告刘五先生,请问你和债务人王涛先生是什么关系?”林自遥问。

“朋友咯。”刘五回答。

“在您把钱借给王涛先生之前,你们认识多久了?”林自遥又问。

“几个月吧。”刘五说。

刘五也是通过朋友介绍,说把钱给王涛赚利息很稳妥,严格来说,他和王涛根本就不是朋友。

“几个月?”林自遥追问道。

陆一鸣反对道:“审判长,被告律师问的问题和本案无关。”

刘冰心也不耐烦林自遥一直绕圈圈,她提醒道:“被告律师,请你尽快进入正题。”

林自遥点头,她又问刘五:“具体是几个月?”

刘五哪里会去计算自己和王涛认识了多久,只是随口一说:“半年吧。”

“认识半年,你就把50万借给王涛先生?”林自遥问。

刘五嗤笑道:“50万对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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