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 4

下午再开庭的时候,陆一鸣看林自遥的目光不仅不善,还带着怒意。

林自遥也不想管陆一鸣怎么想了。她想在法庭上用自己的专业将陆一鸣打的落花流水。

陆一鸣则怀着一样的心思,他决定要在法庭上给林自遥好看,好让林自遥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重。

刘冰心法槌一敲,宣布:“原告陈凡诉被告柯姬、王睿、王琰、唐秀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刘冰心说:“庭前,双方是否收到了笔迹鉴定结论书。”

陆一鸣和林自遥不约而同地说道:“收到了。”

刘冰心说:“双方先对鉴定书进行质证。”

陆一鸣说:“对鉴定书的真实性无异议,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庭前,原告陈凡先生以向法院书面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鉴定书后,应当及时将副本送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者补充。”

刘冰心问:“被告呢?”

林自遥说:“对笔迹鉴定书的真实性和证明对象没有异议。”

刘冰心说:“开庭前,原告申请鉴定人出庭,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原告陈凡预缴了鉴定人出庭费用,法院同意原告陈凡的申请,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收到鉴定人的书面答复后仍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通知有异议的当事人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并通知鉴定人出庭。有异议的当事人不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的,视为放弃异议。

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均有异议的,分摊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

林自遥心里想,陈凡这个案件,无论一会儿原告询问鉴定人的结果是什么,陆一鸣十有八九要申请重新鉴定的。

林自遥大脑的搜索引擎快速启动,急速搜索着阻止陆一鸣提起重新鉴定的法律规定。

鉴定人雷蕾留着一头利落的短发,穿着笔挺的湛青色职业套装、手上提着个朴素却很有质感的公文包,在法警的带领下,款款步入法庭;这架势仿佛不是去接受询问,而是要去发表演讲。

陆一鸣面色一僵,怎么又是个女的。

陆一鸣环顾整个法庭,法官、被告律师、鉴定人,清一色的女人家,连带雷蕾进来的法警都是女的。

自己是到了女儿国嘛。

这起案子,真是离奇。

林自遥看着陆一鸣错愕的表情,有种扬眉吐气的兴奋感。

雷蕾坐在证人席上,面上云淡风气。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