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捕奴交易市场(1/2)

关中抚远最南端的城池,名为定远。

作为入选“第一批重点建设”城池项目,这座城池依靠原先的建筑材料,已成型。

定远见方六十里,全城平面略呈长方形,城墙直接拆除寺庙,石屋建成,共设三道门,南门面向茂密的雨林,抵抗暴蒙而来的敌人,北门是主城门,用来小贩百姓过往,东门则是专用道路,又称“捕奴门”。

整座城市建成起,便成为关中最大的奴仆交易市场,大明数不清的商人带着粮食和其他物件前来这里,把东西贩卖给定远官府,而后从市场内购买奴仆,运回关外大明。

一条交易链逐渐变得成熟。

关中三省内人数众多,为了实行管理,大明开始统计户籍,编入地方户口,对于“熟殷人”,就是不是居住在丛林的野人,懂得一些文明,居住在城中,这部分人属于开化一部分的人口,编入了户籍,不能充作奴隶,只有破产后才能贩卖。

至于其他为编入户籍,生活在丛林的人,大明没有权利保护他们,反而大明鼓励人们去抓捕这些人,充作奴隶。

大明面对的阿兹特克的人,多亏没有遇到玛雅。

阿兹特克虽然吸收了一些玛雅先进的文化,但他的残暴统治,大家接受了压迫,而且阿兹特克允许一夫多妻制度,女子和玛雅比较,不太贞烈。

玛雅人的婚丧嫁娶,有着自己独特的习俗:

玛雅的女儿,从小就受到家庭(父母,特别是母亲)的教育,并有严格的行为约束:走路时若是遇到男人在经过他的身边时,便要侧转过身体,避让到路边,等待那男人过去。若是女人在给男人斟酒的时候,斟完了酒,也要扭转过身体,等人喝完。

女儿要循规蹈矩,往往母亲便是女儿的榜样。

如果女儿的行为稍有不端,母亲便进行责骂惩罚,有时候拿鞭子抽打,打得女儿羞愧难当,泪水涟涟,求饶不止。

如果出现通奸,奸妇则要被人绑上当街示众,使其羞辱不堪,丈夫也会将她抛弃。奸夫则要交给奸妇的丈夫来惩罚(如果能够得到饶恕,还可以得到自由),由奸妇的丈夫,举一块大石头,在很高的地方砸烂他的头,将他活活砸死。

玛雅的女人极注重贞洁,即是被俘,也坚决守身如玉。西班牙人入侵后,抓了很多漂亮女子,她们都以死相威胁,决不允许任何人玷污自己。

男子18岁、女子14岁就要结婚,一夫一妻。婚事都是由父母包办,由男子一方托媒人前去提亲(由女方父母主动提亲被认为是不体面;若是男子自己求婚,也被视为有失尊严)。如果双方都同意,男子一方要付聘金,而女方的父母,则要为女儿准备嫁妆。

结婚要实行“婚役”。婚礼要在女方家举行,人们都聚集在女方家里,举行盛宴,婚宴热闹非凡。婚后,新郎便要住到女方家(5年)劳动生活。如果男子表现不好(不爱干活等),岳父看不上,便会被赶出门去,不再承认这门婚事。如果生活了5年,丈人家满意了,才允许丈夫把妻子领回家去。

是不是感觉玛雅人的婚俗观很独特?

而这些条条框框,对于阿兹特克来说,没有这回事,可以这么理解,本来阿兹特克前一个文明很发达,然而,现实是,古代往往是游牧民族打败农耕文明,低级的打败高级的。

阿兹特克建立后,大肆搞“文字狱”,不许任何人保留以前的书籍。

从根本上销毁,他们做的太好,真做到了。

大明将近三十年的捕奴业务经过繁荣后衰退,继续迎来了更大的辉煌。

基本业务操作:军队出马,进行第一波清扫,而后,本地的豪门家族伙同关外来的移民进行第二波收割,第三步,关内土著出征,进入雨林进行第三次清扫。

通过巨大的利益,关内的殷人已经不把那些当做同胞,而是行走的金银财宝。

可以说,这件事情激起了人们捕奴的高潮,随之而来是的一系列相关的业务活动,毫不夸张地说,大明每时每刻的进步,底下都是土著人留得鲜血。

在“大明入关”的基本国策下,人们被利益所吸引,终于开始有了主动移民的想法。

关内目前经济的支柱就是围绕捕奴而建立起来的,更有夸张地是,定远南边雨林也有一些部落,因为利益的原因,前来定远做一些生意,其中渐渐不甘于“小钱”,也开始做一些贩卖奴仆的事情。

十分奇妙的是,两个相互敌对的部落,往往会在贩卖的时候看见自己的族人。

因为双方都是卖的对方的。

一道沉闷的马蹄声传来,定远外空旷的空地上,罗诚穿着便服,骑着一匹白马,正在巡视着。

“这些蒙人渐渐学聪明了,跑的是越来越远,这附近的雨林,根本抓不到了。”

一位小厮打扮的青年,牵着缰绳,边回头低头哈腰地说道。

罗诚望向原始森林,全是高耸的树木,久有的百年历史,长的甚至多达几百年,这些日子也曾发现了不少千年古树,全是一等一的好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