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七章 验尸(1/2)

第八百九十七章验尸

殿中侍御史苏元贞,弹劾蔡持正持心不正,矫饰枉法,欺君罔上。

整个审案过程的目的,不是纠正法律存在的问题,而是为了打击异己!

现在诸事已然落定,请托之人已然得到惩处,但是请问:

其一,蔡确的审讯是否存在瑕疵?

此案中的几个疑点并没有得到澄清:司农寺官员高在等,这个人为何轻轻放过,没有详加审讯?

从各路证词上看,大理寺并没有收受贿赂,只是言语上相互请托,这固然是有罪,但是量罪是否过重?

其二,此案的判决到底错了吗?现有另一种剖析方法,按照这种剖析,将此案中各项罪名进行区分条列,分别裁定,是否可以认为此案判决,从一开始就并没有大错?

其三,如果此案的判决并无过错,那么这一大堆请托的“标的”,是不是自然就不存在?

那么蔡确牵连这么多人,造成这么大的案件,事情涉及到两个宰相和他们的儿子,十多人追官夺职,算不算牵连过广,攀索太苛,造成的影响过大?

部分官员如正确判决的韩忠彦,是否因此受到了冤屈?

这是不是御史台主次颠倒,轻重不分,过分打击?

那么请问,御史台的相关人员,应不应该受到惩处?!

此案受到处罚的当事人,无一例外,都是旧党,而生造出此次大案的周清,蔡确,都是变法的新派。

请问这次审理真的公平吗?真的没有党争的意味掺杂在其中吗?朝野天下,对这个判决结果,能真心信服吗?!

请托包庇,固然是错误,但是用后一个错误去纠正前一个错误,难道后一个错误,就不是错误了吗?

奏疏上达,被赵顼直接留中,只有小范围的人知道,算是按下了这件事。

开什么玩笑,大宋官职一个萝卜一个坑,一人多职叠房架屋,但那也只是为了发俸禄论京序而已。

所以苏元贞这个殿中侍御史,只是虚衔,只能作为朝官身份的象征,而不是真有什么谏议之权。

苏元贞想钻这个空子,当然不行。

奏章虽然留中,不过在内殿屏风之上,赵顼还是特意写下了“苏元贞”三个字,过了两天,又在后面加上了“骨耿”二字。

而蔡确仍然屡率言事官登对,要求重谴吴安持,赵顼予以了否决:“子弟为亲识请托,不得已而应之,此亦常事,何足深罪!”

蔡确还在坚持,最后赵顼恼了:“卿辈但欲共攻吴充去之,此何意也?”

直接封还了蔡确的奏章,并且下诏:以后再遇到类似案件,采用剖析法,将复杂的罪行分开细化成单罪,然后量定每一个犯罪实施者,在每一项罪行中的主从轻重,最终数罪并罚。

这是对御史台的敲打。

人生如戏,都是演技。大宋皇帝为了表示自己虚怀纳谏,对言官那真是异常的包容。

但是你们跳的时候,可不可以跳得艺术那么一点点,而不是跳得太过分?

最后还得老子替你们遮掩?!

“言者乃已。”

然而才了结一起大案,另一起更大的案子又爆了出来。

六月的开封,骄阳高照,热气袭人,所有人都汗流如雨。

苏颂正在大堂处理政务,就听司理参军慌忙来报:“国子博士陈世儒婢女,告发陈妻李氏忤逆大案。”

苏颂抬起头:“是咒骂还是殴打?”

司理参军惊恐地禀报:“是……毒杀。”

苏颂大吃一惊:“人伦大恶?快将状纸和审理记录与我看。”

司理参军将卷宗送上:“大尹,都在这里。”

苏颂将卷宗打开,只扫了一眼:“立即发火签,拿人!”

案情不是一般的严重,而且又牵扯到了一个宰相。

陈世儒,是前宰相陈执中,与小妾张氏的独子!

陈执中去世后,家宅不宁,甚至惊动过赵顼,赵顼特地诏令张氏入寺院为尼。

陈世儒长大成人后,将张氏从寺院里接回家中奉养,按常理理解,陈世儒应当尽力侍奉生母才对。

但陈世儒与其妻李氏自幼分离,没什么感情,也并不孝顺,迎接张氏回家仅仅是装点门面而已。

前几年,陈世儒外放舒州太湖县知县,因不愿意在外地作官,一心谋划回返京师。

而媳妇与婆婆是天敌,陈世儒的妻子李氏守在京中,经常与婆婆口角,因而怀恨在心,曾多次对侍女们说:“博士一旦持丧,我一定重赏你们。”

不久之后,张氏就莫名其妙地死了,陈世儒因母丧而顺利地返回京师开封。

陈家一名奴婢,逃到府衙,揭发陈世儒与其妻李氏,谋杀生母。

开封府立刻将陈家人尽数锁拿,分别隔离审讯。

口供很快收集起来,陈妻李氏承认,虽怨恨其母,时有咒骂,但并未明言用毒。更不曾亲自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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