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八章 火烧草津城(3/4)

行严格的封建等级制,社会各阶层被分为士、农、工、商诸等级。

其中的“农”,就是占全国八成人口的农民,他们是封建统治阶级领地上的直接生产者,承担缴纳封建地租和年贡的义务。

地租通常是“五公五民”“六公四民”甚至“八公二民”的比例缴纳。

从建立开始,幕府便直言不讳地声称:“对农民征收租税的准则是,既不让他们死,也不让他们活。”

此外,农民还要服各种劳役,主要有“国役”和“助乡役”两种。

前者指修桥,补路、修堤坝,后者指大名“参觐交代”时,农民需为沿途驿站提供马匹和脚夫。

另外,农民的衣、食、住、行均受封建政府严格限制。

作为卑贱的农民,他们不得用棉、麻布以外的衣料做衣服,不得多吃大米,不得买饮酒茶,不得吸烟,不得建造与身份不符的房屋,更不得随便迁移转换职业耕地禁止买卖,转让和分割。

哪怕田地里种植的作物,也必须由官府统一规定。

生活在这种制度下的农民,一天基本上是两餐,而所谓的饭,便是用少量糙米煮萝卜、芋头、蜂斗菜、竹笋之类的杂炊饭。

稍微富足一点的可以添加一些少量盐或酱吃,但不管怎么样,只要是农民,实际上都只能凑合活着而已。

因为全部营养都需要从这样简陋的饮食中吸收,所以当时的日本人普遍饭量都很大,一顿一斤饭很正常。

至于大明百姓随便吃的白米,那东西在乡下人称“银舍利子”,基本上属于是只存在于传说里的食品。

对于幕府之下的农民来说,咸鱼则是能传家的宝贝。

一般家里边有条咸的鲤鱼干,每年过年的时候拿出来在热水里涮涮做汤,鱼要立刻捞出来晾干继续挂在大门顶上当家里边的吉祥物。

如果稍微煮的久一点,导致咸鱼被煮烂的话,做饭的女人和老人甚至会羞愧的上吊自杀。

总而言之,日本农民在幕府高层残酷的封建剥削与压迫下,命运极其悲惨。

了解到这些的东军都督府参将都忍不住开口说道:

“娘地,这倭寇朝廷是把人当牲畜来使用啊。”

他的话让一些明军的守备都忍不住点头道:

“是啊,我还以为每天只给民夫两斤米饭,一条鱼就已经很苛刻了。”

“但每次发粮食的时候,他们都喜笑颜开的鞠躬感谢,我还好奇,没想到他们原来过得这么惨。”

明军的一些将领忍不住的说着,而郑芝龙和郑芝凤、郑芝虎等人则是站在城头轻笑。

之所以颜思齐给日本的农民发地,可不是因为良心过意不去,而是这些地需要人来种。

一人一亩地听起来很多,但是经过战争破坏的明军占领地区,刨除去那上百万和幕府有牵扯的囚犯以外,实际上他们分得的田地只占据明军收获土地的一小部分。

其他的田地,颜思齐是以帮忙耕种一亩,农民可以获得一半亩产的政策。

这听上去不多,甚至可以说,这政策如果放在大明,早就要被人骂的狗血淋头了。

但是这样的分成在日本农民看来,那已经是大明的“天使”们赏饭吃了。

他们许多人已经吃上了不敢奢望的“银舍利子”,也就是那所谓的白米饭。

凭借自己的一亩地,还有帮忙官府耕种的三四亩地,他们每年可以收获三石稻米。

对于他们来说,基本实现了米饭自由。

不仅如此,颜思齐发动战争的时候,大多都是在农忙和秋收之前。

尽管他只给农民开出一天两斤米,一条咸鱼,不限量酱油和盐,以及每日五文的工钱,但对于需要负担徭役,还需要为幕府兵马提供衣物、粮食的农民们来说,这已经是大大的“仁政”了。

蜂窝煤场、炼铁场、水泥场等等普通工厂,在大明开出的工钱是每日二十文到三十文不等,而在瀛洲只给农民们开出十文。

但即便如此,这些工厂依旧被人挤破了头的报名。

对于幕府农民来说,帮忙干活既然还能拿工钱,这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这种现象,尤其是在颜思齐每年能收上来近千万石田赋后,变得尤为严重。

由于朱由检还没有出台对于瀛洲粮食运往大明的政策,因此颜思齐在保留部分粮食供给军队外,大部分粮食都是卖给了御马监的皇店。

御马监的皇店又已经在瀛洲南部三府的各地建立,而稻米的收取后,他们很“黑心”的制定了一石米六百文的价格。

这样的价格按道理来说,在大明是只有严重灾区才会出现的米价,然而面对这样的米价,许多农民都踊跃的来买。

等于说,他们种地交粮,颜思齐把粮食卖给皇店,而农民又去工厂打工赚钱来买米吃。

整个循环下来,颜思齐和御马监不仅收获了各大工场生产出来的物资,还让农民帮他们免费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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