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丙寅年冬月十四 8(1/3)

在中国历史上,曾长期存在着一个带有浓厚的文化学术色彩的官署——翰林院。

尽管其地位在不同朝代有所波动,但性质却无大变化,直至伴随着传统时代的结束而寿终正寝。在院任职与曾经任职者,被称为翰林官,简称翰林,是传统社会中层次最高的士人群体。

明代,翰林院成为外朝官署,并规定一甲进士三人直接入翰林之制,状元授修撰(从六品),榜眼、探花授编修(正七品);还创立庶吉士制度。所谓庶吉士,就是在新科进士中再行选拔,以《尚书·立政》篇中所云“庶常吉士”之简称名之,在院学习三年后再试,合格者留院,称留馆,余者外委为他官。但因曾就学于翰林院,世人对不能留馆之庶吉士也以翰林视之。自此,“非进士不入翰林”。

而自明太祖废丞相之后,成祖设内阁,置大学士,与丞相相类。大学士均出自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翰林院成为培育高级文官的摇篮和涵养高层次学者的场所。

总之,这是中国古代所有读书人向往的圣地。

现在,这个地方更是设立了大明的第一个报社,其地位恐怕不仅仅是政治上的。

在赵南星面前的桌子是新的,定制的,摆满了纸张和笔墨。

赵南星有洁癖,进入翰林院后,立刻把里面的桌子自费换掉,因为他知道一个确凿的事件。一个可以说是由菊花引发的惨案,其后果在原本的历史上制造了阉党和东林党大佬之间的深刻仇恨,还有让一个原本前途无量的美少年因为心理扭曲而走上汉奸道路。

无论中外,能称得上圣地的地方,经常会出现一些不是怎么干净事情。一些自称是圣徒的让,恐怕行为也不怎么圣。

大明朝万历四十一(1613)年,大明朝的翰林院里新来了一位小翰林公,还不到二十岁的年纪,唇红齿白,煞是惹人喜爱。少年及第,原本是人生之大幸。可是小伙子哪里知道是从此入了虎口狼窝呢。

明代激烈的党争也带来了人们生理欲望上的异样多彩。在明代官场上,男风极盛。小冯铨还没从少儿得志的喜悦中清醒出来,满腔的忠君爱国抱负还未施展。就不幸遭受了生命中最难启齿的侮辱:光天化日之下,在神圣的翰林苑办公室里,小冯铨被同事爆菊了。施暴的人叫缪昌期,是个五十几岁才登科的老进士。不久,冯铨又在办公室里被数位同事轮奸。

还有王法吗?冯铨咬着床单,心中泣血。

不要惊讶,这是史实,东林党的智多星缪昌期确实干过这种事情。

缪昌期为什么要爆冯铨菊花?史家众说纷纭。

有人认为,少年冯铨是个唇红齿白的美男子。而明末男风极盛,许多士大夫都迷恋于同-性间的性行为。因此,是冯铨的“美风仪”,激发了缪昌期的攻击欲。

也有人认为,冯铨艺术气质绝佳。后来他编刻的《快雪堂法书》是明清之际约二百部书法丛帖中的极品,而冯铨本人的小楷功力,在万历四十一年进士群体中也傲居翘楚,当时缪昌期也以书法闻名。是冯铨的年轻气盛、恃才傲物,激发了缪昌期的逆反心理与报复欲望。

还有人认为,冯铨是北直隶涿州人。由于南方人才荟萃,文采蜚然,因此每次科举及第之南人极多,造成朝臣大多为南方人的局面。于是,南人对势单力薄的北人常有轻蔑之举。是根深蒂固的地域歧视,激发了缪昌期作贱对手的欲望。

又有人不为然:从缪昌期的思想轨迹来看,他一直牢记顾宪成的教诲,严守儒家道德,做人力求“明辨是非”,厌恶“轻浮丑恶”的世风。决不会贪图俊男美色而逞一己之欲,也不至于因书法比试落于下锋而心生妒忌,而且南人对北人的歧视也普遍存在,为了阐释歧视而断然采取违背自己理想的行为,似乎也不大合乎情理。

其实,上述说法都忽视了缪昌期的性格因素。缪昌期自小接受程朱理学的砥砺,胸中罗列了许多天理。他始终深信:世界就应该按照圣人总结出来的“天理”正常运转,一丝一毫都不能错误。为了维护天理的正常运转,他愿意倾尽全力。于是,这货是蒙古后裔,蒙古后裔特有的思维方式开始发挥了作用,“快意恩仇,飚马西风,狂放不羁”,使他常常以过激的方式去维护天理与纲常。

看到冯铨依仗“察颜观色、见风使舵”,献媚于当朝权贵,他的内心深处必然是充满了鄙夷。按照农耕文明的思维方式,既然鄙视对方,那就可以“老死不相往来”。而草原文明的思维方式则不同,一旦鄙视对方,那就必定像对待猎物一样用武力把他彻底征服。缪昌期决心以对待“面首”的方式来作贱冯铨,实施的即是征服手段——用自认为最不堪的惩罚手段来羞辱小人,让小人永远自惭形秽。因此,他不但不觉得自己的这种行为是堕落,反而有一种“替天行道”、“攘臂宵小”的快感。

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缪昌期认为自己做一切事情都是可以的,包括爆冯铨的菊花。

何况,缪昌期还是南方人,冯铨是北方人。

明代的党争,多以地域的南北划分。南人多文采,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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