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零章 表面都是主义,内在都是利益(2/3)

盖和大腿,但是稍微活动就能露出来一部分。

这也是齐膝百褶裙的微妙之处。

三个小女孩显然都发现了这些问题,所以也都不敢活动了,红着脸低着头站在那儿不说话。

朱靖垣在自己的书桉后坐下,看着三人颇为满意的轻轻点头。

三个小女孩的本身形象都很不错,配这身打扮就很有漫画感。

只不过,盖住膝盖的裙子,在现代看来算是偏向保守的,但在这个时代看来就真的太激进了。

她们现在这套衣服,无论在东西方,都少不了有伤风化的标签,比刚才那身更加的严重。

大概也就是在私房内部以及风月场合,才不会普通人被指指点点了。

显然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正常的穿出去了。

朱靖垣一手支腮,看着三个小女孩的样子微微的出了神。

以至于,房间里面的嬷嬷都紧张了起来了。

她在意的不是三个小女孩,而是朱靖垣这个皇孙亲王。

朱靖垣今年才十五岁,按照皇室的规矩,得过了年后才能破身。

朱靖垣要是在这里破例了,自己绝对吃不了兜着走,所以得千万看紧了。

实际上朱靖垣根本没往那方面想,朱靖垣正在考虑更加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相对保守的社会风气,相对足够开放的社会风气,对哪些群体更有利呢?

对于传统贵族和中下层普通人,似乎都是相对有利的。

贵族可以利用特权光明正大的纳妾。

普通人可以凭借保守的社会风气,借助贵族制定的严酷法律,确保自己家庭女卷的安全。

在这种社会环境下,通奸是绝对的重罪。

大明律明文规定,丈夫可以在捉奸时直接杀死通奸双方而无罪。

受损的人群,可能有不事生产,整日街头厮混地痞流氓,或者是觊觎他人家庭的西门庆之流。

这种人是通奸桉件的最常见参与者,只要被抓住,不死也得脱层皮。

又或者是家有钱财,却无地位的商人群体,他们无法多置妾侍,钱财无法带来足够的享受。

特别是在仁武朝之后,各种律法执行越来越严格,同时彻底禁止役使大明人为奴。

这种保守风气对大明的普通女性本身而言也变得有利了起来。

要么进普通人家为妻,要么入权贵家庭为妾。

不用担心名为妾,实为奴的结局。

在大明,妾不等于奴仆。

不过前提是真正合法的妾。

大明律,平民,年满四十,无子,方可纳妾一人。

符合这种条件的人纳的妾,才是合法的妾,拥有法律规定的家庭地位,是正式的家庭成员。

合法的妾和妻一样有官方文书,只是明确其家庭地位在妻之下。

但妾绝对不是奴仆。

无论丈夫还是妻子,都不能随意打骂,更加不可能发卖和赠送。

杀死妾当然也会按照杀人罪判罚。

只是,在仁武朝之前,在大部分情况下,很多名义上的妾,本质上只是奴仆。

男方年龄不到四十岁,或者妻已经生了儿子,这时候再纳的妾都是非法的,进来都是奴仆身份。

或者男人声称是妾,但是没有官方文书,在法律上仍然被视为奴仆。

甚至本来就是批量买回来的贱籍乐户,养在家里娱乐或者专门送人用的乐女。

这种实际的环境,导致了很多人有了妾的地位等于奴仆,可以随意转让甚至发卖的错误认知。

不是妾的地位等于奴仆,而是很多奴仆在借用妾的名义,这样说起来好听一点,让主仆双方互相催眠而已。

到了仁武朝之后,全面禁止役使大明人为奴,就算是亲王干了也会被依律处罚。

名为妾实为奴的情况终于基本杜绝了。

当然,统治阶级是有特权的。

有功名者,可纳妾一人,官员可纳妾二人。

皇族宗室,亲王额妾十人,世子、郡王四人,将军三人,中尉二人。

这个数量是明太祖规定的,相比这些人实际能搞到的女人数量,也是低了很多的。

所以仁武朝之前,即便他们有这种特权,这些人依然会违法纳妾,指奴为妾。

一直到了仁武朝之后,这些规定才得以真正严格的执行,指奴为妾的情况才被全面纠正过来。

后来甚至矫枉过正了,大部分宗室都没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妾。

朱靖垣父亲朱简炎是亲王,按照规定可以纳妾十人,实际却只有四个妾。

古代王朝为什么限制贵族和富商的纳妾数量?

普遍的婚姻是王朝稳定的重要基础,有老婆孩子的人都不大敢搞事。

假定太多女子成为贵族和富户的妾,必定造成大量下层男子无妻,光棍汉能干出来的事情,可是不好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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